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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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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魂曾經問過我為什麽這麽熱衷於和人戀愛,而且絕大多數時候都會選擇和凡人在一起。

——你們忘了驚魂是誰?沒關系,他是個不重要的人,雖然身份很牛(魔道頭子),不過和我沒什麽關系。我們最大的交集就是他曾經匆匆趕過來救了沈在無盡海裏的我,但這件事也只能說明他受到某股力量的驅使,換而言之,他是個小人物。

這個小人物出於某種不知名的原因對我的事情了如指掌,現在想來這件事所反映出來的本質和那些正道大佬想辦法追殺我有著同一種聯系,說不定這麽漫長的時間裏我能活下來也有他的一份功勞,因為顯然他是不能坐視我死掉的。

我對他的感想一般般吧,盡管他是個舉世無雙的美男子,而且非常難得的是他是中央空調系的暖男,可那句話怎麽說來著?要對一個從外表來看完美無缺的人保持警惕。

那家夥也是個瘋子,我在他身邊養傷的時候聽他有意無意地說起過他的“入侵計劃”,手段五花八門,中心思想和目的結合起來只有一個:在正道中安插間諜,務必保證從低層到高層無一幸免。

當時我還不知道是正道的大佬下令追殺我,但也猜到他肯定就是我能活下來的大功臣,否則沒道理所有正道都追殺我我還活了那麽多年。

他為了某個不知名的、我不清楚內容的計劃屢屢把我從死亡的邊緣弄出來,誠實地說我是有點不爽的。

我的想法很多年都沒有變過,我真的覺得我已經活得夠久了,久到有時候癱倒在柔軟的椅子裏,都會覺得就這麽一覺不醒是個不錯的結局,從年齡上看絕對是高壽的典範,是一件白喜事。

不過救我一命,沒準兒還是救了我很多命,這是個大恩情。

所以面對他的疑問,我當時沒有回答,卻花了不少時間認真地思考。

沒穿越之前我對女人在社會上不平等的地位非常義憤填膺,看過一些書,聽過一些演講,勉強算是半個女權戰士,認同女權即人權這句話,而且也沒有像某些女權戰士那麽極端。

可能有一些崇尚女權的人會拼命抨擊我,因為我不僅沒有什麽激進的想法,而且還認為,無論是從生理還是心理來說,絕大多數女性其實都不適合身處高位。自然法則給了女性生育的能力,在人類之中,單純以生理構造而言,孕育和照顧後代是女人的責任。

但我也說了,“絕大多數”女性不適合身處高位,單純“以生理構造”而言——這個定語就是我的態度,現狀是社會無視絕大多數女性之外的“一小部分”女性,直接剝奪女性平等競爭的權利,要求所有女性都遵從生理的要求。

本質上說這種狀態是反人類的,因為這是一種原始的“獸性”。它不以一個“人”的標準看待人,而是以一個“工具”、一種“動物”動物的標準在看待人。

穿越之後我對此有了更深刻的感受,因為另一個世界的女人還算得上是一種通用貨幣——一個人,就因為性別,變成了通用貨幣。

老實說這讓我惡心了很多年,前主人帶我去人販市場,走進去十幾秒我就吐了。這也直接促進了我在他訓練我的時候無比努力,我對他充滿了感激,就算是在最恨他的時候這種感激也沒有消退過,因為他訓練了我勇氣,給了我武力。

我為什麽喜歡談戀愛?或許作為一個女人我就是情感充沛,心思敏感。本質上說我並不相信愛情,這是一種太容易得到也太容易失去的感情,尤其是在一個男人合法擁有許多女人,女人幾乎是財富權勢一種體現的地方,男人基本不把女人當成平等的人看待。

大概我就是喜歡,沒什麽別的緣由,說是打發時間也好,說是發洩精力也行。

我當過一次皇帝,權勢並不能使我特別開心,打敗他人之後我也沒什麽成就感,被他人嘲笑侮辱,我也無所謂。

何必在乎蠢貨呢?為什麽要為一些渣滓動怒?

更何況憤怒對我來說太激烈了,而我缺乏一切激烈的情感。

我喜歡愛,我不認為這是什麽可笑的事情。我就是喜歡愛,我就是喜歡別人愛我,我就是喜歡談戀愛,我就是喜歡扮成凡人混在凡人裏,或許心理學家、社會學家能夠對此作出合理的解釋,但不管怎麽說我就是喜歡。

驚魂得到了我的答案,我頭一次看見他不再微笑,反而沈默。

他不笑就不放暖氣,也不像是中央空調,有點魔道老大的樣子,冷淡又平靜,對將死之人心懷憐憫。

——魔道對他們殺的人心懷憐憫嗎?是的,他們憐憫那些人,但並非憐憫死亡或者死去的人本身。

他們憐憫命運。

我被他救下的時候還年輕,其實也不算是年輕了,不過和現在比還是很年輕的。那時我還看不懂他在想什麽,也懶得關心,就每天無所事事地養傷,支使他給我滿天下去弄我吃過的小吃。

每一次我剛形容出那麽一兩句話,他就能立刻接上,知道我想要的東西在哪個國家的哪一條街,也知道我什麽時候去吃的,又發生了什麽事讓我記住了這種食物,讓我不得不懷疑他把絕大多數時間都放在關註我上面,而他也坦然承認這一點。

“想知道為什麽嗎?”他說,“我可以告訴你。”

但我拒絕了傾聽。

說真的,我其實是特別反骨的那種人,我要是什麽都不知道還好,可能認識了絕對的力量差距之後還能安心做個棋子,但如果我知道了點什麽,有辦法掙脫棋局,我肯定會鬧得天翻地覆。

不知道為什麽,我覺得什麽都不知道比較好。

再然後我養好傷,驚魂就失蹤了。我知道他還在關註著我,保護我的生命,但他再也沒有出現。

我東想西想,發著呆,終於對楚博雅說:“關了吧。”

“為什麽?”他說,“挺應景的。”

車載音響播放著婚禮進行曲,樂聲激昂。要說應景確實是應景,但就這麽大張旗鼓地放音樂是不是也太張揚了?而且這首歌無時無刻不在提醒我接下來的婚禮——婚紗其實還好,比這別扭無數倍的服裝我都穿過,還要頭頂著一大坨發飾。

楚博雅不肯關,我就自己關上了。

音樂急剎車一般停下,車內猛地安靜下來。

車內的新人並排坐在車上,沒有一個人說話。

此情此景真是蜜汁尷尬,簡直讓人懷疑這婚姻裏是不是有什麽□□,然而實際情況是我們倆結婚確實是出於自己的意願,他是不明原因忽然求婚,我是不明原因答應下來,倆不明原因的人就這麽莽莽撞撞地結了婚,像個不理智婚姻的反面教材。

還是最經典的那種。

這輛車的目的地不知道在哪裏,楚博雅把車開得飛快,沒有去領證的時候那麽快,還在規定速度之內,就這麽一會兒工夫我們已經穿過了好幾條無人的街區,正向著市中心駛去。

我還是問了:“我們去哪兒?”

那枚戒指箍著我的手指,我捏著它,覺得手心發燙。

“你朋友都在那邊選禮物,不想去和他們開單身派對?”

“證都領了,算什麽單身。”我莫名松了口氣。

楚博雅沒有回頭,輕輕笑了一下。

我很快就知道他說的是誰了,他把車停在門口,立刻有人過來要把車開進停車場,但楚博雅只願意自己開這輛車。我站在大樓外,穿著後擺長度誇張的白色婚紗等他回來,不過這裏來往的人並不多,而泊車小哥也沒有把目光放在我身上。

李衿和水杏結伴在大樓裏逛來逛去,這會兒正在為一條項鏈爭論不休。

水杏認為我不會喜歡這種玩意兒,她給我準備的禮物是一把開刃的長刀,李衿罵她有病,說你怎麽不幹脆送個梨,居然打算在結婚典禮上送一把刀,水杏嘟噥說我是有病才結婚呢,不過聲音很小,李衿沒有聽到。

然後我聽到一陣風聲,冒冒失失的聲音響了起來:“英英!哎呀我總算是趕上啦!”

是錢錚,幾個小時不見,她的眼睛依然靈動地轉來轉去,像什麽警惕的小動物。她飛到我面前,獻寶一樣把合攏的手打開,大聲說:“當當當!結婚禮物!”

她手心裏躺著一個小小的葫蘆,葫蘆上面有既像是繪制又像是天生的山水紋路,頂部還有白色毛發的打成的絡子。

我笑起來,接到手上,想要感謝她,然而一時竟然失語。

“你怎麽啦?”她驚奇地圍著我飛了幾圈,驚嘆道,“哎呀,你穿白色真好看!穿婚紗特別好看,好看到爆炸!你和誰結婚啊?”

我沒有回答,只是笑著,輕輕打開葫蘆,無視錢錚嚷嚷“這個葫蘆還能打開!你怎麽知道的!”的聲音,湊到鼻尖一聞。

清幽的,梅酒的香氣。

其實根本不用聞,我還能認錯前主人給我的禮物不成?這件禮物一直被我貼身放置,後來我還用風七的一縷皮毛打了絡子系在上面,多少年了,裏面的梅酒取之不盡……直到我再也倒不出一滴酒,忽然心有所感,知道大劫將至。

而後雷劫降下,我苦熬一月,成仙,飛升,回到這裏。

心如亂麻之際楚博雅回來了,錢錚叫起來:“英英你和小雅結婚啊!”

“怎麽?”我說。

“這一陣子我跟著的帥哥就他啊。”她歪著頭看我們倆,“我感覺他很熟誒。”

我看著她,她和我對視,又補充:“其實我感覺和你也很熟,不過你們倆是不一樣的感覺。”

“……你還和誰熟?”楚博雅越走越近,我傳音追問。

“陳玠。”錢錚說。

作者有話要說: 這文真的到結尾階段了:)

正在收線。

作者是很願意加更的講真,然而結局卡卡卡卡卡……太卡了!!!本來碼字速度就不快,再卡一下,嘖嘖嘖,簡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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